据报道,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正式印发。其中,《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已经通过了“三审”,有望在年内出台。
《管理条例》的最大亮点在于支持了以往处在模糊领域的L3级别自动驾驶的全域通行,包括了高速、城市开放道路和泊车域,以及对商业化运营的放开;这也为全国其他地方的L3级自动驾驶准入政策,提供了标准和模板。
该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做了详细定义,特别是对于L3级自动驾驶的定义,条例指出,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在设计的运行条件内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驾驶员以适当方式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实际上指的是可以脱手驾驶,但在必要条件下需要随时接管。
据了解,《管理条例》共有10章60条,涵盖了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定义、市场准入,到路权、权责认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
这部《管理条例》是全国首个对L3及以上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智能网联汽车法律空白问题有望取得突破并带来示范效应,国内自动驾驶行业将迎来L2+到L3-4级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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