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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高精度地图管理试行办法 要求按导航电子地图审核要求报送审批

《办法》强调,从事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制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

近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办法》强调,从事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制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应严格遵守《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相关单位存储高精度地图数据时,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证相关数据安全。高精度地图数据须加密后经过安全通道传输,严禁接入未采取保密措施的传输网络。高精度地图数据的处理和制作应在安全控制区域内,基于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密专用产品及涉密网络中开展工作。

《办法》明确了高精度地图数据表示内容。高精度地图数据应符合重庆市《道路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规范(试行)》中明确的坐标体系、高程基准、时间基准、精度、安全处理和地图数据组织等要求。高精度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表达涉及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得表达的属性内容和位置信息。高精度地图需公开使用的,按照电子导航地图审核要求进行报送审批。

《办法》要求,相关单位应按照《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通知书、示范应用安全性自我声明、示范营运安全性自我声明中明确的时间、路段和区域使用高精度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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