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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统筹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广州用立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4月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业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目前,国内已出台数字经济方面地方法规的有浙江省和广东省。广州将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实施数字经济立法的省会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作为广州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条例》描绘了广州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景图,着力构建推动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指出,数字经济发展应当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据资源价值化,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构建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体系。

在产业布局上,《条例》提出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优化各片区的功能布局,支持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在试验区先行先试,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营造数字经济良好生态。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突出广州优势和产业特点,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包括集成电路、核心零部件与元器件、新一代半导体等基础领域和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并聚焦于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通信、数字创意、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不仅要求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和其他工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还鼓励数字建筑科技创新和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企业、工地管理、建筑工程审批监管体系数字化。

同时,紧扣广州千年商都的产业特点,围绕专业市场、传统商业、跨境电商、会展业、金融业、物流体系、教育、医疗、文体服务、养老助残服务、餐饮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创设特色条款,致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消费的融合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以数字化转型赋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上,《条例》要求,统筹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等基础平台,建立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量子信息、北斗卫星导航、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基础设施的研究和建设。

数据是数字经济核心生产要素。《条例》提到,应当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在数据使用上,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或者核验方式获取的公共数据,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重复采集或者要求重复提供。

在城市治理方面,《条例》要求应当建立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任务、重点项目,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问题。其中,不仅应当建设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实现城市运行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还规定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数字化平台、数字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数字化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社会保障信息平台等,实现公共安全数字化、应急管理数字化、社会保障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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