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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公布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信微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了解,今年4月,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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