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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首次亮相

截至2020年底,青海省国有土地6841.40万公顷。

近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全面介绍了青海省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野生动植物等,第一次亮出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明白账。

据了解,2018年青海省委印发《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首次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报告的范畴。针对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分散、统计口径和调查时点不一致等问题,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提前谋划,开展了理论研究、建立了协调机制,率先构建了“资源+资产”“管理报告+统计报表”的制度,实现了报告的全口径、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开始进行全面的“摸家底”。通过不断加强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体系,优化统计标准,以第三次国有调查为契机,摸清了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家底。青海省自然资源丰富、类型齐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土地6841.40万公顷,国有耕地11.72万公顷,国有园地5.37万公顷,国有林地428.62万公顷,国有草地3918.46万公顷,国有湿地509.75万公顷;全省共发现矿产种类137种,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111种。水资源总量1011.91亿立方米。全省整合优化后共有自然保护地79个(国家公园2个、自然保护区26个、自然公园51个),总面积达26.61万平方公里。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142种,其中:一级保护类37种、二级保护类105种。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款152.36亿元,矿业权出让成交总收益24.14亿元,收缴水资源费3.29亿元。

用数据说话,让资源亮相。近年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紧扣“两个统一行使”职责,从八个方面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是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指引,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按照“一优两高”战略的总体布局,积极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多规合一”,研究探索建立“四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初步建立了土地二级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了自然资源管理的“四梁八柱”。二是以摸清家底为目标,高质量完成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建立了省、市(州)、县三级国土利用调查数据库,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现状情况,为实现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三是以明晰产权为导向,积极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构建了科学合理的确权登记工作框架,形成了统一、明确、有效的工作体系。四是以维护所有者权益为主线,逐步完善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部署开展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开展环境教育和生态体验特许经营活动,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管经分离、多方参与”的特许经营机制。五是以保护“中华水塔”为使命,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提升。持续推进三江源、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关键性胜利。六是以资源安全为底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格局。深入推进地质找矿,深层卤水、石墨、铍、钨、滑石、地下热水等勘查取得重大突破,为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和清洁能源示范省提供资源保障。七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核心,用途管制制度初步建立。全面推进省、市(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八是以节约集约为基础,监管效能逐步提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省5925名河湖长职无虚位、责不缺席。

谋篇布局,开拓创新。下一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将构建统一高效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积极开展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一体化修复,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更加深入地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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