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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条例》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浦东新区设立数据交易所并运营,浦东新区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上证报消息,据上海人大网站,《上海市数据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支持浦东新区探索与海关、统计、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使用机制,对浦东新区相关的公共数据实现实时共享。本市按照国家要求,在浦东新区设立数据交易所并运营,浦东新区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本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采取措施,支持浦东新区培育国际化数据产业,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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