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讯,11月22日晚,苏宁易购供应商彩虹集团发布公告称,日前就与苏宁采购中心、票据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票据款项3671万元及利息。11月23日彩虹集团还向媒体表示,发布公告后苏宁易购暂无人与其沟通。
彩虹集团相关公告显示,该公司与苏宁采购中心签订了业务合同,约定货款结算周期为1个月,货款支付方式为三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但此后苏宁采购中心违反合同约定,出现逾期支付货款,彩虹集团被迫接受了业承兑汇票支付方式。
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3日期间,出票人苏宁采购中心以彩虹集团为收款人,开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4张,票据金额分别为575.73万元、1360.53万元、1207.36万元、527.40万元,4张汇票均经苏宁采购中心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目前4张汇票均已到期,但苏宁易购始终拒绝支付,彩虹集团因此将前者告上法庭。
目前,该案件已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截至发稿苏宁易购尚未公开回应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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