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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宁夏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实施意见》。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多测合一”改革。

《意见》明确,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流程为改革对象,以“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为目标,通过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统一准入条件、名录机构、技术标准、成果共享、监管机制的“五个统一”服务新模式,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测绘服务存在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不同部门间成果不共享、技术标准不统一、重复测绘等问题,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意见》提出,整合测绘服务事项。在全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多测合一”改革,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16项测绘业务,分阶段整合为四个综合性测绘事项。同时,制定“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综合统筹33项行业技术标准,实现同一测绘事项执行统一技术标准。

同时,各市、县(区)应依托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成果统一管理、共享互认。探索建立“互联网﹢”服务系统和“多测合一”共享平台,多渠道提供“多测合一”服务。“多测合一”测绘基准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或建立的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相联系的独立平面坐标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意见》强调,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探索“多测合一”联合监管模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稳步提升成果质量。加强对“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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