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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

湖北成为全国第21个公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省份。

泰伯网讯,8月27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示《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征求意见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

至此,湖北成为全国第21个公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省份。前20个省份公示消息详见:《广东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山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海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吉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河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青海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内蒙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湖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云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四川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黑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安徽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江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新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辽宁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

据了解,《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行政辖区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湖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湖北省未来15年的国土空间定位是“一极、两区、一高地”;目标是到2035年,通过实施六大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推动形成绿色繁荣、均衡有序、高品质和可持续的国土空间。

附件:《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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