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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发文规范微小卫星市场,WGDC参会资深人士:商业航天公司进入的门槛提高了,有利于避免低价竞争

国防科工局发布《关于促进微小卫星有序发展和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引导在轨的通导遥等微小卫星规范有序发展。

泰伯网讯,5月19日,恰逢WGDC 2021商业航天峰会召开之际,国防科工局发布《关于促进微小卫星有序发展和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引导在轨的通导遥等微小卫星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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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点强调了微小卫星的避碰、离轨能力:微小卫星应具备一定的避碰轨控能力,以组网或星座等方式部署时,避免相互发生碰撞;应具备必要的能力以利于实施离轨,避免长期占用常用轨道;任务结束、终止或寿命到期后,运行轨道高度不超过2000公里的微小卫星轨道驻留时间不大于25年,运行轨道高度超过2000公里的微小卫星应主动进入坟墓轨道或非常用轨道;避免在轨产生分离性碎片,包括脱落、丢弃、抛洒等。

与会方北京零重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尹寅向记者表示,在此之前,民营卫星公司已经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积累了避碰、离轨方面的技术能力,“按照规定,每颗在造的卫星都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备、审批。”

在软件定义卫星技术联盟执行秘书长刘光明看来,通知下来之后,行业对卫星避碰、离轨的复核环节可能会更严格,对卫星的智能化要求也会更高。

同时,通知显示,企业单位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时,应使用“微小卫星科研试验”“微小卫星生产制造”“微小卫星测运控服务”“民用航天发射”等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有体制内的从业人员表示,提高有商业价值的微小卫星的门槛,将避免“无序低价竞争”。

这也意味着,入局晚的企业,可能在注册环节被卡住。“对于先入局的头部民营卫星企业来说,这是利好的事情,将引导社会资本向头部聚集。”刘光明指出。

也有业内从业人士称,文件更多约束的是商业公司,如果在行业的萌芽阶段设置过多限制,不利于行业发展。

不过通知的最后还表明,国家鼓励商业企业参与国家任务,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倡导微小卫星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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