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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至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湖北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7月24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介绍,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启动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工作,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主要目的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七大任务 分步实施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共有七大任务:建立工作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等。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0年起,利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本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实现全省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为此,我省制定了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其中,2020年至2022年,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本省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等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自然保护地、大江大河大湖、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以及探明储量的贵重稀有矿产资源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从湖北八卦山自然保护区、鄂州市洋澜湖省级湿地公园、野人谷自然保护区、大西沟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沮漳河、府澴河、梁子湖、清江等重要河湖,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草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中,每年选择一批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在河湖完成划界的基础上,优先组织开展对河湖水流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至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我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本行政辖区内省级以下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由国家和省级登记机构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中的资料收集、发布通告和公告、权籍调查、界线核实和争议调处等工作。

试点先行 扎实推进

今年我省将以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为突破,扎实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长江干流湖北段及神农架国家公园后续工作,包括补充完善所需资料、权属争议调处、发布公告、成果资料核实汇交等工作;

积极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启动八卦山自然保护区、洋澜湖省级湿地公园和沮漳河干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适时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

逐步开展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各地依据印发的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可先行开展市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权籍调查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让确权登记工作者熟练掌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流程,为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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