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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流氓软件阵营接连败诉 呼吁流氓软件需快定义

  •   反流氓软件联盟联合金山、江民、安博士、奇虎等公司,共同发表《打击流氓软件、维护网民权益》的声明,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加快流氓软件定义以及治理方法的立法步伐。

在反流氓软件联盟和安全公司起诉网站接连遭遇败诉的情况下,昨天,反流氓软件联盟联合金山、江民、安博士、奇虎等公司,共同发表《打击流氓软件、维护网民权益》的声明,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加快流氓软件定义以及治理方法的立法步伐。

尽管流氓软件人共诛之,但一系列诉讼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成功。事实上,反流氓软件联盟、奇虎、安博士在相关诉讼中均以无法律依据而遭遇一审败诉,江民也收到了相关企业的律师函。

反流氓软件联盟、金山、江民、安博士、奇虎等公司在昨天的《声明》中说,在经历了恶意网页代码时代、插件时代和共享插件时代之后,流氓软件在2006年开始呈现病毒化特征。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互联网上拥有多达近300款流氓软件。

为了根治和改变流氓软件泛滥的现状,《声明》强烈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加快流氓软件定义及治理方法的立法步伐,并呼吁追查流氓软件制作者,并予以严惩。

昨天,奇虎和安博士案件的代理律师于国富说,一审败诉后已经提起了上诉,在两个案件中,他有两个疑问,一是“恶意软件”在国外是一个专有名词,但在中国却被拆开,法官认为作为互联网同行,一家网站说另一家网站的产品具有恶意,是贬损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第二个疑问是,如果法律上没有一个词,厂商就不能用那个词的话,那么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的定位在哪里,反垃圾邮件的法律定位又在哪里,都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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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昨晚发表声明称——奇虎未就my123恶意软件报案

昨日19时30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表声明,称奇虎公司说已经于2007年1月11日向北京朝阳区八里庄派出所报案属无中生有。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表示,经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和朝阳分局网络监察处核实,至今未收到对my123恶意软件的报案。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此类网络犯罪案件在各地派出所无权受理,各地派出所接报此类案件后,必须要当天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上报。可见奇虎公司称其已经于2007年1月11日向北京朝阳区八里庄派出所报案属无中生有。

针对奇虎指责CNNIC中文上网软件是流氓软件,CNNIC表示,该软件完全符合相关规定,不具备恶意软件和病毒的任何特征,奇虎此举是在混淆视听、转移视线,刻意回避众多网民关于奇虎与恶意软件有染的质问。

CNNIC还声称奇虎作为商业公司无权肆意指责他人产品为病毒,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贺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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